两大股东掐架高送转 劲嘉股份董秘称“送不起”
摘要: 在对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、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质疑的20多天后,劲嘉股份前副董事长庄德智通过其控制的太和实业(劲嘉股份的第二大股东)提出了实施"10转10派4"的高送转方案。 对于二股东的这一发难,劲嘉股份董事会随后在第一时间作出激烈反对,称这一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状况,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等等。 随后,4月27日,劲嘉股份披露2010年年报并同时公布了一份"10派1"的利润分配方案。
眼下,劲嘉股份两大股东间的矛盾已昭然若揭了。
在对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、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质疑的20多天后,劲嘉股份前副董事长庄德智通过其控制的太和实业(劲嘉股份的第二大股东)提出了实施"10转10派4"的高送转方案。
对于二股东的这一发难,劲嘉股份董事会随后在第一时间作出激烈反对,称这一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状况,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等等。
而面对两份相差甚为悬殊的利润分配方案,是选择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还是二股东?抑或是干脆全部投否决票,成为摆在劲嘉股份股东面前的问题。
二股东甩出高送转方案
上市公司称"分不起"
自进入2010年年报披露期以来,劲嘉股份波澜频起。
先是4月13日,公司公告称将延期披露年报,原因是时任副董事长庄德智对公司于3月28日发送的董事会会议召集和通知方式,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、2010年度分配利润等事项提出了质疑。
随后,4月27日,劲嘉股份披露2010年年报并同时公布了一份"10派1"的利润分配方案。
5月10日,风波再生。劲嘉股份公告称,董事会于5月6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太和实业向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利润分配和董事提名两项临时议案。这其中,太和实业提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4元。
太和实业认为,劲嘉股份现金充足,可供分配的利润及资金充裕,具有分配利润能力。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.1亿元,说明具有高转送的能力。此外,太和实业还提名李志鹏为公司董事。
对于庄德智和太和实业提出的这份大有"顶牛"之意的高送转方案,劲嘉股份董事会迅速在公告中连以4个"不符合"予以反驳:太和实业利润分配提案不符合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,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,也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;不符合公司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*策和合理的分红方案以及股东、投资者的利益,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和资金使用状况;不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。
据悉,若按太和实业提出的分配方案实施10转10,那么所需资本公积金为6.42亿元,而劲嘉股份截至去年末的合并资本公积仅为4.6亿元;与此同时,尽管劲嘉股份至去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2.98亿元,但据公司介绍,其当前实际可用于生产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.22亿元,亦无法支持每10股分配4元现金红利的货币资金需求。
"董事会对这个事情大家都充分讨论了,10名董事也都签了字。我们的现金不支持这样分的,(要是这个方案通过的话)那我就不知道怎么分了。"昨日,劲嘉股份董秘蒋辉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颇为无奈地道。